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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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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01.9000  商品名称:三硼酸锂晶体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01.9000

三硼酸锂晶体

    该商品规格为4毫米×4毫米×20毫米,成分为三硼酸锂(LiB3O5),用于固体激充器中,将固体激充器中的基频光转化为倍频光。

     该商品为三硼酸锂晶体,规格为4毫米×4毫米×20毫米,成分为三硼酸锂(LiB3O5),主要用于固体激充器中,激光器由激光工作物质、泵铺源、聚光腔、光学谐振腔、冷却系统及激光电源等几个单独部件组成,但能够工业化应用的激光工作物质的输出波段非常有限,这大大影响了激光器的使用范围。通过使用激光频率变化器件(非线性晶体器件),可以使通过它的激光产生出不同波段的激光,从而扩大激光的应用范围。用三硼酸锂单晶体制造的非线性光学器件的功能,就是将固体激充器中的基频光转化为倍频光,常为2倍频、3倍频。
    《税则》税目90.13所列为激光器的整机,该晶体只是其中的倍频装置,故不能归入其中。由于该商品的功能符合《税则》税目90.01的解释,因此,可按“未作固定装配的非玻璃制光学元件”归入税则号列9001.9000。

Z2006-101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