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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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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18.9090  商品名称:便携式冷冻手术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18.9090

便携式冷冻手术系统

    便携式冷冻手术系统由装满液化气体的喷雾剂罐及涂敷头组成,罐内液化气体(即气雾剂)由二甲醚、内烷和异丁烷以95∶2∶3比例混合组成。其原理是利用液化气体混合物的挥发,来吸收周围的热量,并对接触的皮肤进行冷冻,从而使治疗处的局部细胞坏死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具体方法是:把涂敷头插入喷雾剂罐,把液化气体喷到涂敷头上,当涂敷头达到零下55摄氏度的低温时,再把涂敷头垂直置于患处进行冷冻治疗。

    该便携式冷冻手术系统是以涂敷的方式治疗患处,而不是“喷雾给药”的方法,因此不能按喷雾治疗器归类。由于其具有医治功能,因此,可按其他医疗设备归入税则号列9018.9090。

Z2006-104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