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506.3900  商品名称:钛合金高尔夫球头精铸毛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506.3900

钛合金高尔夫球头精铸毛坯

    该商品主要由钛、铝、钒三种合金元素组成。各种合金元素的具体含量为:铝5.5%-6.8%,钒3.5-4.5%,钛——标准允许杂质含量范围以外的余量。
    商品由钛合金经熔模精铸而成,已制成高尔夫球杆头的外观形状,出口后经打磨、焊接、修整、烤漆等工序后加工成球杆头成品。

    该商品已具备了成品高尔夫球杆头的基本外观特征,同时根据《税则注释》第九十五章总注释的有关描述,即“本章各品目也包括明显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章所列货品的零件、附件”,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一),应将上述商品归入税则号列9506.3900。

Z2006-111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