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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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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工厂化育苗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工厂化育苗系统

    该套西班牙ULMA工厂化育苗系统由温室结构、覆盖材料、遮阳网ULS16和自动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

    工厂化育苗系统由温室结构、覆盖材料、遮阳网和自动管理系统组成,其中温室结构已构成活动房屋的特征,应归入税则号列9406.0000;覆盖材料和遮阳网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自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打印机应单独归类;其他部分应看其是否符合“作为正常应固定在房屋的设备”,确定是否与房屋一同归类。

Z2006-112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