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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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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静脉输液配制过滤净化装置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静脉输液配制过滤净化装置

    静脉输液配制过滤净化装置是由真空加料器、输液制备罐、预过滤器、精过滤器和操作控制柜组成。工艺流程为:对经在线清洗、消毒好的输液制备罐加入注射用水,升温至90摄氏度。将需要的葡萄糖液和氯化钠由真空加料器进入输液制备罐中,经搅拌溶解,配制完成后,通过冷却水,冷却药温至55摄氏度后,将配好的药液经预过滤器、精过滤器过滤后,送至罐装工序(未进口)。各组成部分由管道连接,并由操作控制柜控制。

    上述设备组合后具备混合药液和过滤药液的功能,因未构成第八十四章某个税号所列功能,故不符合《税则》第十六类类注四的功能机组的规定,应分别归类:加料器和输液制备罐归入税则号列8479.8200;预过滤器和精过滤器归入税则号列8421.2990;控制柜归入税则号列8537.1090。

Z2006-113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