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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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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梅塞德斯奔驰2686毫升小货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梅塞德斯奔驰2686毫升小货车

    该车为梅塞德斯-奔驰SPRINTER 416CDI改装,用于电视转播。车内已固定安装有监视器、波形示波器、调音台、发电机、电话机、通话系统等,其他还有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打着包装放在车内,这些设备进口后在使用时要全部固定安装在车上,组成电视转播车,摄录像机使用时通过电缆与汽车相连。

    该车辆整体进口时没有经过整体化布线和必要设备(如柴油发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及空调系统等)的安装,已安装设备仅简单固定,通电后不能使用,车厢也未做实质性的改装。故所报商品未构成电视转播车的基本特征,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7.05关于“特种车”的解释,应按货车和设备分别归类。

Z2006-1141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