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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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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302.1990  商品名称:单味植物浓缩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302.1990

单味植物浓缩茶

    “单味植物浓缩茶”是将植物草药经煎煮、低温浓缩、喷雾干燥制成,有多个品种,如芡实、生苡仁、桃仁、益智仁等,每一个品种仅由一种中药材加工而成。该产品为粉末状,小塑料袋包装,每袋0.5克或1克,品名分别为“芡实”、“生苡仁”等,注明“中药配方颗粒”字样,使用方法由中医开具药方,病人根据药方将一定数量比例的上述产品混合后直接用水冲服,可避免熬制中药的麻烦。但该产品未申领检证明,也未附任何使用说明(注明适应症、用法、用量等)。

    上述产品加工工艺已经超出第十二章及税目20.08所允许的范围,由于单味的“芡实”等未经配伍并无治病防病作用,因此不能归入第三十章。该产品由植物加水浓缩提取,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单味植物浓缩茶”应归入税则号列1302.1990。

Z2006-1166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