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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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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105.9000  商品名称:有机肥原料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105.9000

有机肥原料

    “有机肥原料”是一种含棕榈粉30%、可可粉15%、咖啡仁粉15%、尿素10%、沸石粉5%、氧化钙5%、米糠5%、水分13%、微量元素2%的有机肥原料。该产品呈黑褐色粉末状,其包装规格为50千克/袋。生产工艺为:将有机物料粉碎(棕榈粉等)—混合—高温—加入水分—加入化学品(尿素等)—增氧—加入微量元素—持续翻动—有机肥原料。该产品进口后需加工成颗粒状并酌情加入部分微量元素方可使用。

    该产品是一种由植物肥与化学肥混合的产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有机肥原料”应归入税则号列3105.9000。

Z2006-1203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