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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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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402.9000  商品名称:季胺化三乙醇胺二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402.9000

季胺化三乙醇胺二酯

    “季胺化三乙醇胺二酯”是由阳离子季胺盐90%、异丙醇10%组成的一种乳黄色、有轻微异丙醇气味的膏状物,其水溶性为:0.5%,表面张力为:40MN/M,异丙醇加入其中起促溶作用,使该阳离子季胺盐更易溶解。加入异丙醇后的“季胺化三乙醇胺二酯”仍起表面活性剂的作用,用于配制衣物柔顺剂。

    此种混合物属于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季胺化三乙醇胺二酯”应归入税则号列3402.9000。

Z2006-1214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