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702.4291  商品名称:柯尼卡美能达医用干式激光胶片大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702.4291

柯尼卡美能达医用干式激光胶片大轴

    医用干式激光胶片大轴宽:1260毫米或1110毫米,长1484毫米。胶片由片基和感光乳剂层组成,片基成分为PET聚酯,感光乳剂层成分为溴化银、有机银盐、显影剂(还原剂)、疏水性组合体、胶质体等。此激光胶片大轴用以裁切SP-D规格的医用干式激光胶片,该胶片用在以红外激光为光源的干式激光打印机上,打印CT、核磁共振等医院放射影像诊断设备所产生的医疗图像。其成像原理为:SP-D胶片在干式激光打印机中接受红外激光照射后,胶片乳剂中的溴化银经照射形成目视不可见的潜像银。潜像银经干式激光打印机中的热鼓加热后,然后形成影像。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医用干式激光胶片大轴应归入税则号列3702.4291。

Z2006-122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