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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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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090  商品名称:硅靶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0

硅靶材

“硅靶材”有两种型号:T1239和T1240,由不锈钢衬管和热喷涂在衬管表面的硅粉末组成。主要成分为:硅>90.5%、铝9.0%~9.5%、铁<0.05%、铜<0.01%,其中铝、铁等成分系添加剂,起稳定材料属性的作用。该商品是生产节能镀膜玻璃的磁控溅射设备耗材,使用时,将玻璃作为阳极,硅靶材作为阴极。在真空状态下的电磁场中,使加入的纯气体电离并撞击该硅靶材,分离出硅粉末等离子体,沉积到玻璃表面,形成薄膜。

“硅靶材”已固定了规格尺寸,无需再加工,其中的钢管仅起载体作用,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该硅靶材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Z2006-1245

2007年12月5日

注: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3号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