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4.18  商品名称:木门框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4.18

木门框板

    该商品有两种规格:一种为皇冠状线条,尺寸为1.43厘米×13.33厘米×487.68厘米,经过指接、拼板、成型、砂磨、封闭、再砂磨、涂装、喷漆后完成,形状是三面曲面,一面平面的长板,主要用于车库门、仓库等大型建筑;第二种是粗切砖状线条,尺寸为1.71厘米×4.11厘米×213.36厘米,经过指接、拼板、成型、砂磨、封闭、再砂磨、涂装、喷涂后完成,在成型过程时,在开槽机上同时完成开槽工序,所开凹槽用来套入橡胶减少开关门的冲击力。它是正面带凹槽的长方形上漆的木条,主要用在门框上起缓冲作用。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目44.18项下。

Z2006-1264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