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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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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305.0020  商品名称:马尼拉麻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305.0020

马尼拉麻

    “马尼拉麻”也称麻蕉、芭蕉麻或芭蕉丝,是经采集、机扎、水洗、干燥、梳理、归类(按等级)、打包等工序加工的麻纤维,进口状态成绞、束状。进口后专用于生产电解电容器纸。

    “马尼拉麻”用途较广,是纺织工业叶纤维生产资源的一种来源,用于制绳索、编织、造纸等。根据《税则》第十四章章注一的规定,本章不包括主要供纺织用的植物材料或植物纤维,不论其加工程度如何,该商品虽专用于生产电解电容器纸,但由于其属于主要供纺织用的植物材料,且税目53.05项下对马尼拉麻有具体列名。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5305.0020。

Z2006-1270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