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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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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611.0000  商品名称:液氮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611.0000

液氮罐

    “液氮罐”为铝制结构,有内外两层,中间为真空层(外壳有一口用于抽真空),罐体内有数个可取出的小容器(挂在罐口处),用于放置生物制品和药品,该商品提供一低温存储空间(液氮作为冷却剂冷却温度可达摄氏零下一百多度),用于冷冻细胞以及贮存、运输生物制品和药品。

    该商品为利用双层壁进行隔温、未装有冷却液体的循环装置铝制罐,其主要用途是作为低温贮存生物制品和药品的容器。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76.12的规定,该商品既不属于品目84.19所列冷却设备,也不属于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用的铝制容器。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按盛装物料用的罐并依实际容积不同归入税则号列7611.0000或7612.9090。

Z2006-1305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