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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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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03.10  商品名称:沼气锅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03.10

沼气锅炉

    该沼气锅炉共4台,均为以沼气为燃料的热水锅炉,用于集中供暖。

    该沼气锅炉是以沼气为燃料的热水锅炉,用于集中供暖,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03的商品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设备可作为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归入税则子目8403.10项下。

Z2006-131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