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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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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4.5191  商品名称:风扇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4.5191

风扇

    该商品为整体结构较为简单的台扇,有一个能在空气中自由旋转的被驱动的风扇,未装有倾斜、摆动装置。扇叶直径约24cm,扇叶外部没有保护罩,底座宽约20cm,座架高约28cm,其中电机驱动电压为6伏,底座下有电池槽,可装4节干电池。

    该风扇是一台使用柔性扇叶的台式电风扇,功率小于125瓦,可外接电源,也可使用内置式的干电池。
    该商品具有实用性,不具备《税则注释》品目95.03项下玩具的特征,故不应按玩具归类。
    该商品属台式电风扇,符合《税则》税目84.14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自带功率小于125瓦电动机的台扇归入税则号列8414.5191。

Z2006-1316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