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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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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0.9900  商品名称:涂布辊、超级压光辊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0.9900

涂布辊、超级压光辊

    根据企业说明,货主此次申报的涂布辊(4只2套)、超级压光辊(6只1套)为纸机生产线的涂布设备和超级压光机设备。纸机生产线的生产流程为:流浆箱—网部成型—压榨设备—烘干设备—压光设备—涂布(施胶)机—热烘箱—二次烘干—超级压光机—卷纸机组成。
    涂布辊每只各带有2套滑动轴承及轴承座,传动侧和操作侧各一套,属于工艺流程第六部分设备。该涂布设备属膜式施胶机,位于硬压光机和热烘箱之间,是专门为纸页表面施胶、染色、涂布而设计的,作为涂布设备对纸面进行涂层,增加纸张的光滑度。在膜式涂布中,涂布膜(化学品)按定量配比上施胶棒,然后在线压下把压区的膜传送到纸幅上。
    超级压光辊每只辊体带有2套滑动轴承及轴承座,传动侧和操作侧各一套,一套内部冷却装置和传动装置,属于工艺流程第九部分设备。该设备通过辊子的交替挤压对纸页进行压光作用,对纸页作最后的整饰,提高纸张的平滑度和光泽度。

    该造纸生产线包括十个部分,不符合《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三、四的规定,应按各设备功能分别进行归类。其中涂布机和压光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相似,主要由上下两个轧辊组成,在滚筒的压力下将纸页表面压光及施胶,均应按“滚压机器”归入税目84.20项下。
    涂布辊和压光辊已与轴承、轴承座、联轴器、同步轮等安装成一个整体,已超出了“滚筒”的范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第十六类类注二)及六,应将其按“滚压机器的其他专用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20.9900。

Z2006-133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