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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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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4.8999  商品名称:热熔胶喷涂主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4.8999

热熔胶喷涂主机

    该热熔胶喷涂主机(理想B型 CONCEPT B5/B8/B12/B18,其中B5表示熔缸的容积为5升)作为热熔胶喷涂机的主要部件,包括熔缸、熔缸加热器、活塞泵、过滤装置和控制电路板、控制操作面板等部分。其工作原理为将粒状的热熔胶放入主机里的熔缸加热,当熔化为液体状态后,活塞泵把液体胶加压,并通过外接的喉管将胶送达喷枪;该主机通过主控板控制喷枪进行工作。该热熔胶喷涂机主要应用于纸箱封箱、产品组装、书本装订等行业。

    该热熔胶喷涂机主机已构成喷涂机的基本特征,同时,由于其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24中对“喷枪及类似器具”以及“喷汽机、喷砂机及类似喷射机器”的描述,故不能归入其中。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一)及六,该热熔胶喷涂机主机应按其他液体喷射器具归入税则号列8424.8999。另外,若喷枪与主机同时申报且数量成套,两者可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424.8999;若喷枪单独申报或数量不匹配,可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424.2000。

Z2006-1337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