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31.4990 |
挖掘机行走装置 |
该挖掘机行走装置属于挖掘机液压系统的执行机构,其作用是在液压系统来油压力的作用下,实现挖掘机前后行走、左右转向和刹车。该行走装置主要由控制机构、液压马达、减速机构和刹车机构组成。控制机构根据驾驶员的指令,将液压泵输出的高压油分配给液压马达和刹车机构。液压马达接受控制机构分配的液压油之后,按照指定方向转动,并带动减速机构转动。减速机构用于将液压马达输出的高转速、低扭矩转换为低转速、大扭矩输出。当液压马达输出扭矩时,行星减速器随之动作,实现向驱动链轮(不属于行走装置)输出低转速、大扭矩。刹车机构的功能是在挖掘机行走、停车或转向时,起放松或制动作用。 |
该商品除液压马达和减速机构外,还包括刹车机构和控制机构,实现挖掘机前后行走、左右转向和刹车,该功能已超出《税则》税目84.12所列动力装置的范围,因此,不能归入其中。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其应按挖掘机专用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31.4990。 |
Z2006-1346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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