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57.1020  商品名称:加工中心用主机通用床体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57.1020

加工中心用主机通用床体

    该加工中心用主机通用床体,型号:OP-50-C.D,主要由床身、十字滑台(非工作台)、机床X、Z向轴坐标移动部分、床身立柱构成的Y向轴坐标移动部分、防尘放屑的滑动罩、数控操作面板壳体、空刀架(无刀夹及无刀具)、走线槽/管路等构成,行业内简称“三坐标(X,Y,Z)柔性单元模块”。

    该商品的主要构件床身、滑台等已组装成一体,超出了机床零件的范围,已具备卧式加工中心完整品的基本特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及六,应按卧式加工中心归入税则号列8457.1020。

Z2006-1352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