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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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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5.9000  商品名称:铂铑合金漏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5.9000

铂铑合金漏板

    该铂铑合金漏板,主要供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池窑拉丝作业用。外观为铂金板上带有多个玻璃液喷孔,常用的有1600孔和2000孔两种,两端各有一个耳状接口用于直接安装,该漏板可耐高温。

    该商品专用于玻璃的热加工,将熔化好的玻璃液拉制成符合要求的玻璃纤维单丝。根据《税则》第十四类类注三(十)排除条款的规定,第七十一章不包括“第十六类的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机器零件”,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铂铑合金漏板应按玻璃纤维拉丝机的专用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75.9000。

Z2006-1360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