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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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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8990 商品名称:厌氧培养装置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990

厌氧培养装置

    该设备是模拟反刍动物(牛、羊、骆驼等)消化道中饲料的消化代谢规律及机理的连续厌氧培养装置,也叫人工瘤胃。主要包括保温槽、厌氧培养管、动力搅拌送液送气等部件。该设备具有评定草食动物饲料的营养价值、消化代谢规律、饲料添加剂的毒性检测等实验用途,是科研和生产实践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实验设备。

    厌氧培养装置通过恒温培养、搅拌等方式,模拟反刍动物消化的环境,本身不具备检测分析功能,不符合《税则》税目90.27的商品范围。该商品具有独立功能,且未在《税则》中具体列名,符合税目84.79的商品范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0。

Z2006-137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