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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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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17.6990  商品名称:中央管理电话机、门铃、黑白视频监视器(申报品名)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6990

中央管理电话机、门铃、黑白视频监视器(申报品名)

    该商品由中央管理电话机、门铃、黑白视频监视器构成。
    1.“黑白视频监视器”,型号:QHS-201,系室内机,具有遥控开锁、视频监视及通话的功能,可实现与“门铃”及“中央管理机”的对讲,并可以通过“中央管理机”实现与其他区内用户的对讲。
    2.“门铃”,型号:QHS-5400,系室外机,安装于住宅小区每一单元的安全门上,具有传输图像、开锁及通话的功能,可将视频信号传给室内机并与其通话,也可以与“中央管理机”通话,用户还可自行设定开锁密码,通过密码开锁。
    3.“中央管理机”,型号:QHS-5300,安装于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可与“黑白视频监视器”和“门铃”对讲,可转接区内用户间的通话,可呼叫、监视“门铃”,开启安全门上的门锁,可与电脑连接使用,由其将接收的室内机异常报警信息传输给电脑后,通过电脑查询异常报警信息、地址、类型、日期、时间等。

    该套商品由中央管理电话机、门铃、黑白视频监视器构成,实现小区或大楼的门口呼叫功能,其功能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5.17项下“大楼用可视电话”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17.6990。

Z2006-1397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