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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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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43.7099  商品名称:学乐先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43.7099

学乐先

    该商品由主机、眼镜(内置八个发光二极管)与一副耳机组成。其工作原理为由主机发出ɑ波,通过耳机传给人脑,同时控制眼镜上的发光二极管闪烁来刺激人脑,以达到消除疲劳、提高注意力和改善睡眠状况的目的。

    该商品的功能在《税则》中未列名,符合税目85.43的商品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43.7099。

Z2006-1444

2007年12月5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