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05.9040 |
雪佛兰机动医疗车 |
该雪佛兰机动医疗车外观为白色,车体尺寸:6.1米×2米×2.3米,车厢内经改装,座位数为2座(包括驾驶员座位),车厢及驾驶室之间有一门,车厢右边有一带垫的固定矮柜,可坐3人或躺1人,左边有一固定的柜子。车厢内有抗休克裤、充气夹板、心脏按压泵、头部固定器、电动吸引器、呼吸器、心脏复苏囊、急救包、除颤王12型、自动上车担架、多功能急救箱、麻醉喉镜、颈托、血糖仪、全身夹板、楼梯椅、麻醉机等;车顶装在蜂鸣器。 |
该车符合《本国子目注释》对子目8705.9040“医疗车”的规定,可按《税则》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705.9040。 |
Z2006-1460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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