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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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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8.9500  商品名称:汽车安全气囊气袋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8.9500

汽车安全气囊气袋

    该气袋为纺织材料制,配套用于汽车安全气囊。外观为两片圆形纺织材料沿周长缝合而成,直径约70厘米。圆心处经过加工:其中一圆片圆心开有直径约6厘米左右的圆孔,圆孔周围用四层相同材料的纺织物缝合加固,加固处打有直径约0.5厘米的小圆孔(便于日后安装)。大圆片上另开有两个直径3厘米的圆孔(如发生事故,气囊迅速弹出,此两直径3厘米的孔为泄气孔);另一圆片表面无孔;两圆片中间还连有一条相同材料的纺织带。

    汽车安全气囊装置是机动车辆上的辅助安全装置,与座椅安全带配合以起到保护驾驶员和乘员的作用,其主要包括碰撞传感器、触发控制器、气体发生器和气囊等。根据《税则注释》中品目59.11的描述:品目59.11不包括第十七类商品的某些纺织材料制零件及附件,该商品虽技术性较强,但属于装置的一部分,因此,不能按专门技术用途的纺织品归入品目59.11。该商品是已制成的气袋,属于安全气囊装置的一部分,由于已具有汽车安全气囊装置零件的特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708.9500。

Z2006-1508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