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16.8000 |
修理车 |
该商品由三部分组成: |
该商品为非机械驱动车辆,符合《税则》税目87.1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虽然《税则注释》对品目87.16的描述中规定:“未装有底盘的商店小型有轮购物容器,……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但是,该排除条款仅指“购物容器”,并不适用于该修理车。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716.8000。 |
Z2006-1516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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