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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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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31.4990  商品名称:LVS9500条码质量检测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31.4990

LVS9500条码质量检测系统

    “LVS 9500条码质量检测系统”内置LED发光二极管光源,光源发射出来的全可见光谱的白光以45°角均匀照射到放置在检测平台上的条码样品上,其垂直方向的漫反射光经670纳米窄波段滤波器过滤后剩下红光,经透镜调整曝光度和焦距后,由CMOS摄像单元接收形成数字式单色图像信号,再经USB接口把信号传送至系统内置计算处理单元,最后由INTEGRA9500条码评价软件基于静态视觉技术进行后续运算。该系统以0.05毫米分辨率扫描条码图像,随着条码反射率的变化,图像的明暗程度被换算为计算机可以识别的光反射率值,每一次横向扫描形成一个扫描反射率曲线,并通过计算曲线图达到评价条码所需的技术参数。该商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条型码印刷质量检测领域。

    该商品属利用红色可见光进行检测的设备,符合《税则》税目90.31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光学仪器和器具归入税则号列9031.4990。

Z2006-156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