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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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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大排量空气压缩机(旧)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大排量空气压缩机(旧)

    该商品的型号为LMF126/15D,排气量126立方米/分钟,压力1.5兆帕。整套设备由柴油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风力冷冻设备、管道、仪表等组成,并固定安装于特制的集装箱中。集装箱通过锁具与拖车板连接,拖车为十二轮平板结构,无动力及制动等机械装置,无法自行行走。该套设备用于野外管道工程中的管道的清管和干燥等。

    该套设备包括固定安装于特制集装箱中的空气压缩机和拖车板。拖车板和集装箱采用分离式结构,需要运输时可像普通集装箱一样吊装到拖车板上。税则号列8414.4000“装在拖车底盘上的空气压缩机”是指底盘和压缩机经特制相互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装置。该套大排量空气压缩机的压缩机和拖车板为分离式,并非8414.4000所述商品。该商品应按照空气压缩机和拖车板分别归类。

Z2006-1589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