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5.04  商品名称:鱼油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5.04

鱼油

    鱼油以海洋鱼类为主要原料,含有丰富的OMEGA-3不饱和脂肪酸,其中主要成分为DHA和EPA。主要原料:鱼油、维生素E(抗氧剂)。每粒含:150毫克EPA、100毫克DHA、1毫克维生素E、甘油、明胶等(胶囊)。

    胶囊仅起包装作用,不影响商品归类。作为抗氧剂的维生素E不影响商品的归类。
    会议决定该商品应归入《税则》税目15.04。

J2006-0003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