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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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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15  商品名称:有机催化剂(固定化细胞催化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15

有机催化剂(固定化细胞催化剂)

    微生物有机催化剂(固定化细胞催化剂)NB-99,其主要成分为3.5%的聚丙烯酰胺、4.5%的微生物(固定化细胞)和92%的水。该催化剂依靠4.5%微生物(固定化细胞)进行催化,催化机理主要是依靠微生物(固定化细胞)分泌的酶进行催化。用于生产丙烯酰胺絮凝剂。目前生产丙烯酰胺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铜作催化剂的传统生产方法,生产温度较高(110℃~130℃),生产压力也较大(6千克/平方厘米),且铜催化剂对环境也造成污染;而另一种是以微生物(固定化细胞)为催化剂的先进生产方法,其生产温度与压力为常温常压,排出物无毒,废的微生物有机催化剂(固定化细胞)通过焚烧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污染,且聚合生产产品质量极高,投资低,对设备维修量少。

    会议决定将有机催化剂(固定化细胞催化剂)归入《税则》税目38.15项下。

J2006-0015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