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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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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090  商品名称:铁氧体材料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0

铁氧体材料

    铁氧体材料以铁红(三氧化二铁)为基本成分,含量在60%~75%左右,按照一定的配比加入氧化镁、氧化锌、氧化锰等材料,混合均匀后,先经焙烧、然后粉碎,再加入粘合剂后,用喷雾干燥工艺制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镁锌铁氧体,另一种是锰锌铁氧体。它们的构成组分类似,主要区别是:镁锌铁氧体中的氧化镁含量较氧化锰高,锰锌铁氧体中的氧化锰含量较氧化镁高。例如某进口铁氧体材料(有时称为冲压粉末、软磁粉末等),外观是规则球状细粉末,大小约20~300微米;其组分含量为:三氧化二铁(Fe2O3):61%;氧化镁(MgO):19%;氧化锌(ZnO):12%;氧化锰(MnO):7%,属于镁锌铁氧体。
    铁氧体材料用于制造电视机或显示器的偏转磁芯等,加工方法为:铁氧体粉末加入千分之八的硬脂酸锌(作为压制过程中的润滑剂,在400℃时挥发),经混合、压制成型、烧结(温度在1280℃)等工序,成为成品。

    会议认为,该商品属于原料性质的商品,不能归入《税则》税目85.05;该商品的成分是按特定比例组成的,且有明确的用途,不符合第二十八章章注一的规定,也不能归入第二十八章。会议决定按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化工品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J2006-0018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