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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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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0  商品名称:热敏打印纸套装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0

热敏打印纸套装

    该热敏打印纸套装由色带1个、3R打印纸200张组成,共装一盒,为零售成套商品,用于热升华打印机。打印纸为聚丙烯、碳酸钙组成的复合塑胶纸。色带(Print cartridge)由塑料支架和三原色塑料薄膜组成,为一次性使用,即200张打印纸用完之后色带不能再用。

    该商品中纸和色带是配套使用的,应按成套商品一同归类。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纸构成了该套商品的主要特征;会议决定该商品按照其基材归入《税则》税目39.20。

J2006-002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