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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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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6.07  商品名称:铝塑复合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6.07

铝塑复合板

    该商品由两层平轧铝箔与中间夹层塑料板粘合而成,表层铝箔厚分别为0.2毫米和0.1毫米,中间塑料层厚2.7毫米。施工时粘贴墙上,用于墙面装饰。

    会议认为,该商品主要用于装修,故表层的铝箔能体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应视其为商品的主要特征,塑料部分仅起支撑作用,而在确定表层材料的主要特征时,不应以双层材料厚度之和决定其具体归类的子目,应按单面表层铝箔的厚度归入《税则》税目76.07。

J2006-0037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