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5  商品名称: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调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5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调器

    该顶置式一体化空调器由美国AIRXCEL公司和产,功率2匹,电源115伏/60赫兹、240伏/50赫兹,感应温度16℃~29℃,尺寸115厘米(长)×70厘米(宽)×35厘米(高),用于野外作业、生活的各种房车,活动房屋、工程及指挥车等。

    该空调是房车上的空调,到一地即接驳当地市电驱动,不具备机动车用空调的特征,应视其具体结构归入《税则》税目84.15中8415.2000以外的税则号列。

J2006-0039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