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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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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902.30  商品名称:红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902.30

红茶

    红茶(100克),放在透明塑料袋中,并包装于一个棕色俄式陶瓷茶壶(高约19厘米)中,茶壶印有花形图案,并配有一个可取下的壶盖。该茶壶仅起装饰作用,无实用价值,单独归入子目6913.90。
    又见归类意见6913.90/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08-003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9号(NG0132E1a)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