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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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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901.90  商品名称:经过搅打的奶油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901.90

经过搅打的奶油

    产品装于气溶胶罐中,有香草的香气和味道,含有从牛乳中制得的奶油、转化糖浆、加糖炼乳、不加糖炼乳、葡萄糖、天然风味物质(香草)和稳定剂(E407)。
    成分如下:
    奶油87%(30%的脂肪)
    转化糖浆7%
    加糖炼乳2.3%
    不加糖炼乳3.48%
    葡萄糖0.2%
    香草香料0.0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归类总规则六

W2008-008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3号(NG0093E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