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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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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0  商品名称:供植物用的液体微量营养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

供植物用的液体微量营养素

    含有锰14%、锌13%、铜0.75%、水、痕量的氮以及钾。该产品用于播种前的种子表面,帮助种子在缺乏锌、铜、锰的土壤中发芽和生长。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

W2008-029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6号(NG0106E1a)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