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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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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11.90  商品名称:两轮电动运输工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11.90

两轮电动运输工具

    专为单人设计,用于在低速区域活动,如人行道、小路和自行车道。通过技术设计保障驾驶者直立在车上时系统内的陀螺传感器和随附的多种微处理器正常工作保持车与驾驶者在两个独立的、并排(非前后排列)的轮子上的平衡。
    它有一个包括五个固态硅陀螺仪的传感器系统,一个包括有十个随附的微处理器的控制系统,一个包括有两台最大输出功率为两匹的无刷伺服电机的电驱动系统。由两块可充电电池供电。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08-094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9号(NG0132E1a)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