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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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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106.9090  商品名称:人参花蕾花饮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106.9090

人参花蕾花饮

该商品是一种由人参花蕾0.96﹪、果葡糖浆8.57﹪、苹果酸0.05﹪、纯化水90.42%、苯甲酸钠为原料制成的饮品。玻璃瓶零售包装,246毫升,直接饮用,每日2次,每次1瓶。具有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的保健功能。已申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商标上标明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

该商品有特定适用人群及明确用量,具有机体调节功能,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人参花蕾花饮”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Z2008-117

2008年11月24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