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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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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710.1922  商品名称:5-7号燃料油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710.1922

5-7号燃料油

“5-7号燃料油”质量指标具体如下:采用ASTM试验方法,检测结果为:100度运动粘度为46.28CST、闭口闪点 56℃、水分0.48%、沉淀物0.01%、灰分0.06%;采用GB/T试验方法,检测结果为:100度运动粘度为45.56CST、闭口闪点 61℃、水分0.50%、沉淀物0.01%、灰分0.06%。

根据《税则》及《本国子目注释》规定,税则号列2710.1922的商品应符合燃料油行业标准SH/T0356-1996中5至7号燃料油所列指标(各指标的检测按行业标准SH/T0356-1996规定的方法进行)。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5-7号燃料油”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922。

Z2008-120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