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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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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019.3900  商品名称:玻璃纤维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019.3900

玻璃纤维毡

该商品是将60%普通玻璃纤维与40%高硅氧玻璃纤维原料混合,通过针刺机使“绵状”物按工艺要求制成达到“毡状” 的“针织毡”(压制成型,非针织),每平方米重600克,尺寸为806毫米×398毫米×6毫米。该针织毡的纤维为无规则排序,且纤维丝是可随意抽取出来。主要用于消声器内起降噪、隔热作用。

 该“玻璃纤维毡”采用针刺工艺制成,属于玻璃纤维制的无纺产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7019.3900。

Z2008-143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