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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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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216.9900  商品名称:铁构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216.9900

铁构件

长度由2.6米到8.2米不等,宽0.23米,高0.15米,材料为工字钢,经过热浸镀锌,两端钻孔,剪裁等加工,用于搭建人行桥。

该商品状态符合《税则注释》关于税目72.16解释规定,其规格为长度由2.6米到8.2米不等,宽0.23米,高0.15米, 经过热浸镀锌,两端钻孔,剪裁等加工,依据《税则注释》关于税目72.16的子目注释的解释,该“宽0.23米”,应为其截面高度,也可称总宽度,“高0.15米”应为凸缘宽度。该商品的凸缘宽度小于截面高度的66%,不属于H型钢(《税则注释》关于税目72.16解释中称“宽边工字钢”),应按工字钢归类。由于其经过热浸镀锌,两端钻孔等加工,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7216.9900。

Z2008-147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