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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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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9.8990  商品名称:低温培养箱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9.8990

低温培养箱

该商品通过内腔和外壳之间的夹套中的加热管加热和压缩机制冷,来实现对箱内-10度到100度的温度控制,为细胞、细菌培养等提供恒定的温度环境。

该商品主要为细胞、细菌培养提供一个恒定的温度环境,通过内腔和外壳之间的夹套中的加热管加热和压缩机制冷,来实现对箱内-10度到100度的温度控制,为细胞、细菌培养等提供恒定的温度环境。该商品不具备出温度控制以外的其他如恒湿、酸碱度平衡等自动调节功能。 上述商品仅具有温度自动调节的功能,属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设备,符合税则税目84.19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利用温度处理材料的设备归入税则号列8419.8990。

Z2008-161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