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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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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31.4990  商品名称:粒子像分析仪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31.4990

粒子像分析仪

粒子像分析仪用于流动粒子大小和形状的图像分析,型号:FPIA 3000S。工作原理:对纳米级碳化硅微粒取样,在专用液体内稀释制成悬浮液,悬浮液通过测量单元,使用频闪观测仪照明和CCD镜头捕获纳米粒子图像。该设备包含一个获得专利的高速图像处理器,通过一系列数字成像过程,对纳米粒子进行提取和量化。而后利用不同灰度级别从背景像素中识别纳米粒子像素,运用链码方法进行描画,它为每一像素提供一个反映这一像素与紧邻像素关系的值。整个纳米粒子的所有链码值,为提供计算单个纳米粒子周长、面积、体积、直径等提供参数。粒子像分析仪能自动计算每一个纳米粒子的周长、面积、长度、宽度、最大距离、最小距离、等效周长直径等常规数据和单个纳米粒子形态学参数计算包括凹凸度、凹凸直径、凸壳面积、凹凸度、圆度等。

上述商品利用光学仪器测量纳米级碳化硅粒子的外观数据,并不检测粒子的物理特性,符合税则税目90.31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光学检测仪器归入税则号列9031.4990。

Z2008-210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