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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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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3.06 商品名称:冻熟带头虾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3.06 冻熟带头虾 冻煮带头虾的加工工艺为:冲洗、次氯酸钠溶液浸泡消毒(第一次)—粗分—冲洗、次氯酸钠溶液浸泡消毒(第二次)—蒸煮—冷却—分级—冲洗、次氯酸钠溶液浸泡消毒(第三次)—排盘—急冻—脱盘、称重、包装。 该商品需经过次氯酸钠浸泡,以起到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作用,加工工艺中包含"蒸煮"工艺。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16.05的条文注释“但品目03.06所列蒸过或用水煮过(不论是否加有少量临时性化学防腐剂)的带壳甲壳动物除外”。因此,该产品不属于品目16.05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冻煮带头虾应归入《税则》税目03.06项下。 Z2008-0001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