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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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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14.1090 商品名称:小型高低温温度冲击试验箱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4.1090

小型高低温温度冲击试验箱

商品将内部空间分为高温箱和低温箱两部分,外观类似双门冰箱。试验箱分别利用电热丝加热和压缩机制冷,温度由程序进行控制,高温变化范围+60-200摄氏度,低温变化范围-65-0摄氏度。不具备检测功能,也不能通过配置相应的选购件使其具备检测功能。选购件主要有温度的记录装置、通讯装置、辅助冷却装置等。

主要用途:为产品提供温度变化环境,以便测试产品在瞬间经高温低温的连续温度变化环境下所能受的程度,及其在急速变化的温差条件下热涨冷缩引起的化学变化物理伤害。

该商品应按多功能机器归类,在确定其主要功能时,因其加热和制冷功能同样具体,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三)和(六),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14.1090。

J2011-0025

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