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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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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24.1990  商品名称:雷米普利中间体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24.1990

雷米普利中间体

该商品化学名称为:N-乙酰基-3-氯丙氨酸甲酯,分子式:C6H10ClNO3,成分含量>98%外观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包装为25千克纸板桶主要用于合成抗高血压药雷米普利

 

该商品为无环酰胺的衍生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924.19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