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32.2090  商品名称:青蒿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32.2090

青蒿素

该商品为白色粉末,味苦,青蒿素含量99%以上 25公斤/其从中药黄花蒿提取有效成分并精制而得,为抗疟药,可直接使用,也可转化成青蒿琥酯等

该商品为抗疟原料药,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仅含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内酯)归入税则号列2932.20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