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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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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004.5000  商品名称:角鲨烯软胶囊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004.5000

角鲨烯软胶囊

该商品以每粒角鲨烯499.5毫克维生素E0.5毫克明胶118.9毫克甘油47.6毫克纯化水13.5毫克为原料,经溶胶配料压丸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软胶囊本品脂肪含量为76.4/100,用法:0.5/次,2/天,早晚空腹服用包装规格:500/48/箱,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也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等(国药准字号H20046462

该商品已注明用法用量及适应症,并具有治病防病的功能,应属于药品参照品目30.04的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500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61